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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20年聘用制员工招聘

发布时间:2020-08-18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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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成立于1998年12月15日,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九大分行之一,领导管理山东、河南两省人民银行,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合署办公。下辖郑州中心支行(正厅局级)、分行营业管理部(副厅局级)、青岛市中心支行(副厅局级)和32个市中心支行、209个县支行。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山东辖区分支机构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8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2020年度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会计核算、支付结算、科技、货币发行、国库核算、征信、外汇管理、文电综合岗位招聘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截至报名日已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守库押运岗位招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以及其他普通高等院校体育、安全保卫相关专业毕业生(截至报名日已办理转业、退役手续以及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适合男性。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要求。报考会计核算、支付结算、科技、货币发行、国库核算、征信、外汇管理、文电综合岗位的,年龄在18至32周岁之间(1988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守库押运岗位的,年龄在20至32周岁之间(1988年8月17日至2000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报考会计核算、支付结算、科技、货币发行、国库核算、征信、外汇管理、文电综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分行机关和分行营管部机关上述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守库押运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具体为:报考会计核算岗位的,专业限定为会计相关专业;报考国库核算岗位的,专业限定为会计、财政学相关专业;报考文电综合岗位的,专业限定为计算机、管理、经济、金融、文秘、中文相关专业;报考科技岗位的,专业限定为计算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报考货币发行岗位的,专业限定为经济、金融、管理、统计、机械、电子、自动化、物流管理相关专业;报考支付结算、征信、外汇管理岗位的,专业限定为经济、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统计相关专业。
 
  6.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守库押运岗位的,应无心脏病、传染病、精神病史,无肢体残疾,身高不低于1.70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1.0。
 
  8.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规定的亲属回避原则。在用人单位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9.同等条件下,具有招聘单位所在地常住户口、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流程为:网上报名和素质测评→网上初筛→现场复审→笔试→技能测试(仅限文电综合岗位和守库押运岗位)→面试→体检与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现场复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地点均为济南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和素质测评
 
  1.报名和素质测评时间:2020年8月17日10:00至8月23日20: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进入http://campus.51job.com/sdrmyh2021/ap.html进行简历投递。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但在本人自愿和其他招聘单位产生空缺名额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是否服从调配。
 
  (2)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JPEG或GIF格式,不大于200KB)。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工作经历。
 
  (3)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
 
  (二)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资格证书、有关荣誉证书等。军队转业干部或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立功受奖证书。对报考守库押运岗位的应聘人员,现场测量身高及双眼裸眼视力。资格复审通过的,允许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用书,侧重考察综合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可能取消招聘。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暂定为9月中旬。
 
  (四)技能测试(仅限文电综合岗位和守库押运岗位)
 
  因业务履职需要,报考文电综合岗位和守库押运岗位的人员增加技能测试。其中,文电综合岗位增加计算机上机测试,侧重考察该岗位业务操作能力;守库押运岗位增加体能测试,测试俯卧撑、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三个项目,侧重考察身体素质。
 
  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招聘指标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内容。
 
  (六)体检及政审
 
  结合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
 
  1.体检。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政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能力与态度、家庭关系等情况。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政审合格并报经总行同意后,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试用期限为6个月。
 
  五、有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总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的变动作定期调整。招聘单位按国家和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聘用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确保考生的健康安全,招聘实施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生应自考试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据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格式见附件2)。该表格将作为考生进入考场的依据。
 
  (三)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将姓名、身份证号、症状等信息如实发送至招聘组织单位邮件:yu.li@51job.com,同时拨打咨询电话(后附)告知有关情况。
 
  1.应聘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应聘人员考试近14天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
 
  3.应聘人员考试近21天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
 
  4.应聘人员考试近21天居住社区8月8日以来发生疫情的;
 
  5.应聘人员考试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
 
  (四)考生在考试前,应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山东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山东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
 
  (五)考生进入考区应佩戴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显示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连续三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的安排。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考试当天工作人员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若考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新要求的,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存在未按要求填报或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应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等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进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取消次年报名资格。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1-83532929-678/672
 
  咨询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3日9:30-11:30,13:30-17:00;
 
  咨询时间:2020年8月24日后将在工作时间内接听咨询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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