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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商银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入职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7-12-08   来源:浙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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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及岗位分配

1.报到:2018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国外院校毕业生持学历认证材料)、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到所分配单位(总行或分行)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报到。
2.岗位分配:今年总行录用的2018届非科技类(金融市场部除外)应届毕业生报到并进行集中入职培训后,即到分支行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基层锻炼,一年以后结合学生填报志愿、锻炼情况和部门需求进行岗位分配。
各分行岗位分配以分行具体安排为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二、新入行大学生培养

1.培训:总行设有专门的培训部门—浙银大学,应届毕业生培训包括在线学习和集中培训,内容涵盖企业文化、素质拓展、职业素养、基本规范、业务基础知识等。伴随新员工职业发展将开展更多培训,主要分为专业力培训和领导力培训两大类,专业力培训旨在提高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内容涵盖业务、产品、制度等,同时鼓励员工参加与岗位相关的外部培训,考取与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分别给予相关激励;领导力培训包括针对优秀青年骨干员工的千里马之厉兵秣马项目和千里马之万马奔腾项目,以及出国(境)培训等。
2.大学生岗位锻炼: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培养计划,总行新入职大学生到分支行进行轮岗交流学习,熟悉各条线业务流程等。除科技等特殊岗位外,根据行内统一安排,前往分行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的岗位锻炼,锻炼期间所有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发放仍属于总行,异地锻炼的还可享受相应岗位交流补贴。锻炼结束并通过考核后,回到总行工作。
3.指导老师制度:总行工作期间和锻炼期内实行指导老师制度,由所在部门和派驻分支机构部门指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与业务骨干担任新员工的指导老师,进行传帮带。
4.大学生综合鉴定考核:对入职满一定年限的大学生采用专业化的测评工具进行鉴定考核,对鉴定考核优秀的大学生加快职级晋升与培养力度。通过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特殊的晋升方案,对于鉴定考核结果优秀的大学生在行员等级和工资档次上会有较为明显的体现。

三、薪酬及福利
 
1.薪酬结构:我行薪酬在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年薪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结构较为合理,兼顾保障与激励。部分福利如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和过节费随月度工资一并发放,年终绩效(即年终奖)于年底一次性发放。
2.薪酬福利:福利项目齐全,包括基础福利、标准福利与特色福利。基础福利除五险一金以外,还有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为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计划(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包括商业保险和医疗基金两种方式。商业保险参保范围增加了员工子女,以按年缴费方式进行参保,主要用于保障员工因人身意外、重大疾病等造成的损失,参保的险种有:意外伤害(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医疗基金用于支付员工在门急诊就医和住院医疗的费用。);标准福利包括个人住房补贴、通讯补贴等;特色福利包括节庆福利、生日慰问、婚育礼金、带薪培训、健康体检等。

四、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劳动合同按员工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应届毕业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即与分配行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分配至总行的毕业生,劳动合同与总行签订;分配至分行(支行)的毕业生,劳动合同与所在分行签订。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3年(目前总行录用应届生统一首签一年期劳动合同,各分行首签1-3年)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通常,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

五、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组织关系等

1.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分别由总、分行管理。分配至总行机关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总行管理;分配至分行(支行)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分行管理。应届生毕业分配后,其人事档案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机要寄送分配行。
2.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毕业后,由毕业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统一签发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落户地址以及具体落户政策,按分配行当地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分配至总行机关的应届毕业生,户口可迁移到总行的集体户口(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具体落户派出所为杭州武林派出所。办理落户时需出具以下资料:
国内硕士研究生以上应届毕业生: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户口迁移证》(户口在老家的有些地区需提供准迁证)、C.我行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E.无房证明(开元路40号)
国内本科生以上应届毕业生: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户口迁移证》(户口在老家的有些地区需提供准迁证)、C.我行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E.提供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F.社保缴费证明(三个月以上)、G.无房证明(开元路40号)
海外回国留学生须先经过杭州市公安局户籍中心审查同意,再到武林派出所办理,其他人员直接到武林派出所办理。A.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B.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条件同国内应届生。
如有问题请询问杭州市公安局户籍中心,电话:0571-87280478,地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电话:0571-87280478,杭州武林派出所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观巷47至2号,电话:0571-87016407转户籍室)。杭州市社保中心地址:杭州市清吟街社保大楼,电话:12333。
分配至总行金融市场部的新入行大学生落户以上海当年落户政策为准。
(2)分配至分支行的毕业生,户口可迁移到分支行所在地区或城市,因各地落户地址和办理规定有所不同,需与分配行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联系接洽后再确定。
3.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在浙江内的高校毕业生,请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电子转接。目标单位为:中共浙商银行机关委员会或中共浙商银行XX分行委员会。
(2)党员组织关系在浙江省外的高校毕业生,请开具纸质“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党委),目标单位为:中共浙商银行机关委员会(简称:浙商银行机关党委)或中共浙商银行XX分行委员会(简称:浙商银行XX分行党委),并请携带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分行联系电话(可点击打开)
序号 机构名称 招聘联系人
1 北京分行 张经理(010)88006264
2 天津分行 吴经理(022)23272323
3 沈阳分行 刘经理(024)31259003
4 上海分行 洪经理(021)61333110
5 南京分行 罗经理(025)86823539
6 苏州分行 顾经理(0512)67997605
7 合肥分行(筹) 吴经理(0551)65722012
8 济南分行 杜经理(0531)80961709
9 郑州分行 彭经理(0371)66277008
10 武汉分行 刘经理(027)85331511
11 广州分行 杨经理(020)89299606
12 深圳分行 陈经理(0755)82760631
13 重庆分行 汤经理(023)88280606
14 成都分行 税经理(028)85510620
15 西安分行 张经理(029)85761755
16 兰州分行 梁经理(0931)81721673
17 杭州分行 王经理(0571)87330508
18 宁波分行 王经理(0574)81855534
19 温州分行 蔡经理(0577)88673033
20 绍兴分行 钟经理(0575)81161037
21 金华分行 许经理(0579)82999595
22 义乌分行 张经理(0579)83811503
23 舟山分行 王经理(0580)2260309
24 台州分行 陈经理(0576)8188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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